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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4 荆楚网
在反腐斗争中增强党的先进性,是江泽民同志面对新世纪的新条件和新考验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80年历史经验的科学概括。
80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同腐败现象做斗争作为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大课题。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了一批贪官,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有力保证,也充分显示了我们党无私无畏、勇于战胜自我的胸怀和气魄。同时党在同腐败作斗争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建立并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理论,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提供了保障。
坚持同腐败作斗争也正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针对部分干部被腐蚀的问题,严肃指出“不坚决刹住这股风,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江泽民同志针对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多次告诫全党“如果腐败不能得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可见,我们党已把反腐斗争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也对党的先进性提出了现实考验。可以说,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如何,不仅是党的自身建设的现实重大问题,也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广大党员希望通过反腐倡廉增强党凝聚力;人民群众期盼党拿出惩治腐败的治本良策。只有加强反腐力度,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蔓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我们党才能与时俱进,永远保持其先进性。
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首先要坚持教育为本,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贯彻江总书记“以德治国”方针,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树立起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人生价值观,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其次要完善法规制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因而,要注重从“打蚊蝇”转向治理“蚊蝇生存的环境”上来,加大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尽快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体系。第三要强化监督制约,管住用权行为。我们必须把监督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来抓,尽快建立起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度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同时还要对一些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的腐败分子从严惩处,达到严惩和警示的双重效果。
党的先进性贵在保持,反腐斗争重在落实。我们既要充分依靠党的先进性同腐败斗争,又要在反腐败斗争中增强党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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