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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以42票全票表决通过:任命李宪生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通过《武汉市献血条例》、《武汉市禁毒条例修正案》,通过《关于设立“武汉市十八岁成人节”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基本建设资金等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投入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岩,副主任赵零、吴厚溥、陈华芳、单大年、王成宇、苏忠遂、吴玉梅、杨向玲,秘书长周文轩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涂勇,副市长胡国璋,市政府秘书长梁耀源列席会议。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02年4月2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任命李宪生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关于任命李宪生为武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02年4月2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宪生为武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岩给新当选的武汉市副市长、代理市长李宪生颁发任命书。
李宪生简历
1954年9月生于武汉。1970年参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当过兵,当过工人,从事过基层工作。1977年上大学,2001年获历史学博士学位。
1981年起历任武汉市纺织局秘书、局团委副书记、书记;武汉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书记、市青联副主席;武汉市汽车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青山区委书记;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总编辑;武汉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2年以后,任武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委常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998年1月,在武汉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副市长。1999年8月调任十堰市委书记,2000年1月当选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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